您好,欢迎来到言初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股东会会议应该由谁来召集和主持

公司股东会会议应该由谁来召集和主持

来源:言初情感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的召集与主持次序如下;

(1)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主持;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ct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