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言初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言初情感网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而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果董事会无法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或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需在特定情况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

法律分析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必须得到遵守,包括通知股东会的时间和方式。其次,必须确保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例如在法定时间内召开、遵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等。此外,股东会的召开还需要满足股东会的法定qorm(法定人数),即股东出席或代表股东出席的股份必须达到法定比例。最后,股东会的议案必须事先准备完备,确保股东会能够充分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综上所述,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必备条件是遵守章程和法律法规、满足法定qorm、并准备完备的议案。

结语

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是股东大会的两种形式,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而临时股东大会则根据特定情况而举行。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必须遵守章程和法律法规,确保通知、时间、决策程序等符合要求。此外,股东会的法定人数(quorum)必须满足,同时必须准备充分的议案。综上所述,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必备条件是遵守章程和法律法规、满足法定人数,并准备完备的议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ct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