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直接离婚的一般是已经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以及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判处直接离婚的一般是已经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判离婚后如何保障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执行?
判离婚后,为了保障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有效执行,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和法律规定,制定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并要求双方按照指定的方式进行财产划分。其次,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执行,会考虑到子女的最佳利益,确定监护人、探视安排和抚养费等事项,并要求双方严格遵守。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或协议,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等,确保判决的执行。此外,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以实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有效执行。
结语
离婚判决后,为保障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有效执行,采取相应措施。制定具体财产分割方案,要求双方按规定划分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考虑其最佳利益,确定监护人、探视安排和抚养费等,并要求双方严格履行。如一方不执行判决或协议,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执行。还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促使双方和解,实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