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上述所指的残疾人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残保金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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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香足宁装如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乎谁征兴超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级器指算的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问袁元陈征积现后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来自原则交纳,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华粉用树到石斯集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刻该长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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